一、工作职责
一、代表县委、县政府受理信访事宜。
二、承办上级机关和县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的调查及结案上报工作;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对信访问题的处理和逐级上访制度的实施。
三、负责向乡、镇、场和部门交办、转办信访案件,并负责催办和承办单位上报结案材料的审理。
四、负责对全县信访工作的检查、指导,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和信访干部业务培训工作。
五、向信访人宣传法律、政策,提供法律政策咨询。
六、负责信访情况的综合研究,及时向上级业务部门和县领导提供信息。
二、信访工作原则要求
一、信访工作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二、受理来信来访的基本要求
1、办理来信:及时拆封、仔细阅读、摘要登记,妥善处理,明确答复,件件有着落。
2、接待来访:热情接待、仔细询问、认真听记、耐心解答,正确引导、恰当处理,做好思想工作。
3、综合调研:做好信访工作调查研究,信访情况综合分析。
4、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一般问题要及时处理,尽快答复;问题较多且难度较大的,一般不超过三个月,逾期不能结案的,要向交办单位领导和信访人说明情况,并抓紧办结。
三、人员编制及内设科室
1、人员编制
行政编制:3名
事业编制:5名
公勤编制:1名
2、内设科室
1、信访办公室内设三个科室:来访接待科、信件专办科、综合调研科。
四、领导班子
局 长:胡春志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综合调研科。
副局长:王 革 分管来访接待科、财务工作。
副局长:马铁梅 分管督查办信科、机关党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