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政府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按县政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地方志工作计划。
2、负责组织通榆县志的编写工作。
3、负责通榆县志编辑出版工作。
4、负责志书的使用推广工作。
5、组织培训修志人员,交流修志经验,进行方志的理论研究,提高修志人员理论水平与实际能力。
6、验收,终审县内各部门的专业志。
7、定期研究解决地方志工作中重大问题,积极向县政府汇报。
8、完成县里随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公开承诺制度
政务公开:工作程序公开,业务开展情况公开,财务管理工作公开,党风建设、廉政建设制度公开。
服务制度:以全心全党为人民服务为宗旨,采取岗位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便民服务制度。
廉政制度:公正严明、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干净办事。
三、人员编制及内设科室
设事业编制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现有工作人员3名。
四、领导班子
主任:田新艳 主管办公室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