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根据旅游局职能调整,县旅游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落实《通榆县旅游管理办法》、《通榆向海生态旅游发展规划》,确保全县旅游业健康发展。
(二)根据《通榆向海生态旅游发展规划》,研究拟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全县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
(三)培育和完善国内旅游市场,研究拟定发展国内旅游的战略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各旅游景区(点)的旅游工作。
(四)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重点旅游景区(点)规划、开发、建设,组织指导旅游统计工作。
(五)拟定各类旅游景区(点)、度假村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审批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组织和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
(六)指导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代表县政府签订与域外旅游协定,负责涉外(港、澳、台)旅游事务。
(七)监督、检查全县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拆、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八)指导全县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定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并指导实施。
(九)负责导游证办证、制卡,导游人员的培训、考核、年审等工作。
(十)负责局机关与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内设机构
导游管理服务中心:为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编制4名,具体负责全县导游证的办证、制卡,导游人员的培训、考核、年审等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机关行政编制6名,工勤编制1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
四、领导分工
局 长:赵廷发 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人事、党务工作;
副局长:刘杰春 协助局长分管财务、项目招商、局机关具体事务和车辆管理工作;
副局长:杨开宇 协助局长分管接待工作、旅游规划、市场开发、文秘综合和经济开发区组建工作;
副局长:李海军 协助局长分管旅游行业管理、产品开发、旅游促销、旅游公司组建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