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研究拟订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和建议;制定发布工矿、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及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
3、依法行使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县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依法协调重、特大和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协助国家、省、市调查处理特别重大事故,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5、发展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6、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和考核工作。
7、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监督管理县管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9、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10、拟订全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技术示范和技术推广工作。
11、承办县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安监局内设4个职能科室。
(一)人秘科(2人),科长1名,科员1名
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机关人秘、档案、文件收发、机要、信访、保卫、人事、劳资、后勤、党建、纪检、宣传、财务等工作。负责局岗位责任制评比和考勤工作。负责车辆保养、维修,保证正常出车,组织指导全县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培训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考核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和资格考核工作。
(二)监督管理科(2人),科长1名,科员1名
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依法监督工矿商贸、 危化和烟花爆竹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有关设备、材料的检查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的控制,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相关行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情况;负责组织相关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和竣工验收工作;依法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估工作;协调组织全县重要节日和活动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负责重点隐患单位的检查,督促整改;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配合有关科室搞好事故调查,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2名)科长1名,科员1名
组织起草有关政策性规范文件,组织研究拟订工矿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规定;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安全生产系统的法制建设;组织起草相关会议报告;承担全县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新闻和宣传教育工作
(四)应急救援协调科(1名)科长1名
负责监督、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实施;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指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统一指挥、协调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分析预测重特大事故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承办县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分析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及时掌握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组织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国家、省和市调查处理特别重大事故,负责组织重大、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协调事故结案有关手续和下达批复意见,并负责督查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研究制定全县安全生产重要政策和措施。
三、社会承诺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其它法律法规,并积极为基层服务,我们承诺:
1、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验收时不收取费用。
2、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为其保密。
3、为其办理的各种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发放到个人手中。
4、对企业或个人反应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问题或举报的违法行为,我们在第一时间接待并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5、在依法执法监督检查的同时,积极为企业服务,企业在工作中有求于我们时,我们一定随叫随到,热心帮助企业建章建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四、人员编制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编制9名,工勤编制1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正科),副局长2名(副科),科(股)长4名。
五、领导班子
局 长:张学志 负责全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吴维国 负责局人秘财务科、监察科业务工作和招商引资工作。
副局长:姜佐文 负责局综合科、应急救援科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