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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健康扶贫政策访谈

2018年4月24日上午8点30分至9点

     

  • 文字实录

  姜局长您好,请您介绍一下通榆县的医疗救治政策情况。

主持人好!非常高兴可以通过中共通榆县委、通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介绍通榆县健康扶贫政策的相关情况。

医疗救治政策针对的主要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低保对象。

  主要工作目标:对于不具备劳动能力的患病贫困人口,通过医疗救治,改善生存质量;对于具备劳动能力的患病贫困人口,通过医疗救治,使其恢复劳动能力,摆脱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困境。 
  主要工作内容及相关要求: 
  1.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分级诊疗工作村卫生室诊疗病种参考目录30种,乡镇卫生院诊疗病种参考目录43种,县级医院诊疗参考病种目录600种,县级医院外请专家诊疗病种参考目录27种。 
  三级医院(省、市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二级医院(县级医院)主要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同时向慢性病患者提供诊疗服务,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乡镇卫生院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慢性病的管理。村卫生室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诊疗。 
  2.实施分类救治。结合贫困患者病情,分四种类型进行救治。一是能够在当地一次性治愈的,由县级医疗机构组织专家集中力量实施治疗;二是因技术水平无法进行诊治的,逐级向市级、省级医疗机构申报,由上级医疗机构派出的医疗队专家或转到上级医疗机构进行诊治;三是需要住院维持治疗的,由就近具备能力的医疗机构实施治疗;四是需要长期治疗和康复的,由县级医疗机构指导和帮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治疗和康复管理。 
  3.建立“一人一策”。以县为单位,由县、乡、村医务人员组成的医疗签约服务团队,按照扶贫部门建档立卡和民政部门核准的农村特困和低保人员的名单,入村入户了解精准扶贫对象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员详细情况,并逐一采取健康干预措施,明确诊断,制定个性化治疗方案 (采取乡镇卫生院门诊、住院治疗;县级医院门诊、住院治疗;外请省级专家治疗;上级转诊治疗等方式)。对因条件不具备,暂时不能做出诊断的,可将患者约到县级医院进行相关辅助检查后,再实施干预措施;对患有疑难杂症的患者,由市(州) 级医疗机构派出的专家指导和参与进一步诊断和治疗;对市 (州) 专家尚不能解决的疑难杂症患者,由医联体内上级医院派出的省级医疗专家或省级巡回医疗队的专家指导和参与进一步诊断和治疗。 
  4.开展巡回医疗救治。组建3支县级巡回医疗队,第一巡回医疗队由通榆县第一医院组建,负责鸿兴镇、双岗镇、兴隆山镇、新兴乡、瞻榆镇、新发乡、开通镇(部分)、团结乡等8个乡镇贫困人口巡回医疗救治工作;第二巡回医疗队由县中医院组建,负责乌兰花镇、开通镇(部分)、四井子、苏公坨乡、边昭镇、向海乡、新华镇等7个乡镇贫困人口巡回医疗救治工作;第三巡回医疗队由红十字医院组建,负责包拉温都乡、八面乡、什花道乡等3个乡镇贫困人口巡回医疗救治工作。主要巡诊乡镇卫生院筛查出的诊断不明或不能在乡镇卫生院治疗的患者,给出诊断、建议及治疗方案,指导患者治疗。 
  5.组建“医疗联合体”。印发了《通榆县建立多层次医疗联合体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有序下沉医疗资源,让患者有信心选择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省人民医院与县医院;县医院、中医院与20个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与172个村卫生室分别建立了医联体。医联体内上级医院对下级医院的转诊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并对乡镇开展业务培训,派驻医务人员。 
  6.实施“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服务。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综合服务,为患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开辟绿色通道,不用先交住院押金即可办理住院治疗,康复后由医院负责将患者自付医药费用结算清楚即可办理出院。 
  7.实施大病专项救治。针对农村特困人口和低保对象中患有10种大病的患者,进行集中救治。10种大病是:患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白内障。大病专项救治10个病种的定点医院为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吉林省人民医院、吉林省心脏病医院、通榆县第一医院。吉林省人民医院和通榆县第一医院负责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的手术治疗及术后的治疗。吉林省心脏病医院负责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的手术治疗及术后的治疗。吉林大学第一医院负责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通榆县第一医院负责终末期肾病的治疗。对于特殊情况,具体研究确定。 
  8.实施“三下沉”服务。“三下沉”。一是供药环节下沉。将乡镇卫生院用药目录的药品下沉到村卫生室供应,药品的报销手续回卫生院办理。通过乡镇卫生院定期送医下乡,使贫困患者在村卫生室便可享受到原来需要到乡镇卫生院去就诊才能享受的门诊用药政策,把乡级的供药政策延伸到村,有效解决32种常见慢性病能够在村卫生室就医用药问题。二是技术资源下沉。将上级医院的技术力量下沉到基层医疗机构,同时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提升基层的服务能力,实现贫困患者在基层首诊。通过县级医院定期送医到乡镇卫生院,解决基层医务人员匮乏、技术水平不高的问题,使贫困患者就近享受到上级医院优质服务,有效解决42种重大疾病在乡级医院的就诊治疗问题,使贫困患者的住院报销比例(目录内)可提高到95%。乡镇卫生院定期送医到村卫生室,让农村贫困患者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高层次、多样化、全方位医疗服务,使看病难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三是健康服务下沉。将健康服务与脱贫攻坚有机融合,促进贫困人口走向健康。通过组建健康服务团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对贫困患者包括基本医疗、健康知识、预防保健、生活干预以及合理用药、有序就医的指导和服务,使贫困人口摆脱疾病困扰。 

  请您介绍一下通榆县医疗保障政策情况。

  1.新农合报销过程中,患者的医药费用可以报销多少,主要受四个方面条件的限制。
  第一,根据疾病的类型确定报销比例,不同的疾病类型报销的比例不同。分为普通疾病门诊、32种常见慢性病门诊、42种特殊疾病门诊、普通疾病住院、42种重大疾病住院。 
  第二,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级别确定报销比例,分为村、乡、县、市、省级(包括省外)定点医疗机构,级别越高的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越低,这是为了鼓励患者就近就医,减少费用,实施分级诊疗政策,保护基层医疗单位的发展,减少上级医疗单位的负担。 
  第三,住院报销受报销起付段限制,分为低比例起付段和高比例起付段,根据不同定点医疗机构不同起付段确定报销比例。合规医药总费用的低比例起付段是指:乡级定点医疗机构0—500 元,县级定点医疗机构 0—600 元,市级定点医疗机构0—1000元,省级定点医疗机构0—1500元。合规医药总费用的高比例起付段是指:乡级定点医疗机构500元以上,县级定点医疗机构600元以上,市级定点医疗机构1000元以上,省级定点医疗机构1500元以上。 
  第四,报销额度受封顶线限制,患者每人每年报销的累计封顶线为20万元。 
  2.新农合门诊、住院报销具体比例情况。 
  一是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此项政策提高比例的部分是落实白城市实施的“两提高”健康扶贫政策,提高部分的资金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限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村卫生室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80%,报销封顶线由50元/人/年提高到80元/人/年;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80%,报销封顶线由300元/人/年提高到400元/人/年。 
  二是糖尿病等32种常见慢性病门诊补偿比例,在县、乡两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补偿比例65%,封顶线每人每年7000元。 
  三是病毒性肝炎等42种特殊疾病门诊补偿比例,在省内县、市、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补偿比例按照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政策执行;低比例起付段以上的报销比例分别为85%、65%、60%。其中属于重大疾病的,补偿比例分别为 85%、70%、70%。“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以下简称“儿童两病”),“妇女乳腺癌、妇女宫颈癌”(以下简称“妇女两癌”)在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低比例起付段以上按照75%比例报销。 
  四是新农合普通疾病住院患者报销比例,在乡、县、市、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低比例起付段以上的报销比例分别为95%、85%、65%、60%。 
  五是儿童白血病等42种重大疾病补偿比例,在乡、县、市、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低比例起付段以上的报销比例分别为95%、85%、70%、70%。儿童“两病”、妇女“两癌”在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低比例起付段以上按照75%比例报销。 
  六是新农合大病保险(具体承办业务机构是通榆县人寿保险公司)报销比例,每段的报销比例再各增加5个百分点,报销比例可达60%—90%,最高报销限额为30万元。 
  七是一降低,进一步降低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0000元降至5000元。 
  八是增加残疾人康复新农合报销项目。以治疗性康复为目的的运动疗法等23个医疗康复项目纳入新农合保障范围。 
  九是落实三减免政策。一是省人民医院针对患有肺癌、食道癌等28种重大疾病且需手术治疗的低保家庭、五保供养对象、孤儿等特定贫困参合患者,实现目录内医药费用全免,其中目录内医药费用经各种政策性报销后,剩余部分由省人民医院与省慈善总会各承担一半。二是省人民医院针对28种重大疾病外的住院贫困参合患者,给予目录内医药费用5%的减免政策。三是依托吉林心脏病医院承担全省农村心脏病贫困参合患者医疗救治,免费为适应症患者开展心脏支架、搭桥等手术项目,所需费用除新农合正常支付外,其余部分由吉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承担。 
  3.新农合报销流程。 
  一是门诊报销。普通门诊患者在县、乡、村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报销时需要患者本人农合证、身份证及收据(慢病患者需带慢病本)在就诊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报销窗口直接报销。特殊疾病门诊患者转往省、市级医院的,报销时需要提供收据、处方明细、诊断书、转诊单、慢病本在就诊医院新农合报销窗口直接报销(如回县农合办报销需要患者本人的农行卡、身份证、农行卡开户单或业务凭证复印件)。 
  二是住院报销。在县、乡级医院住院的患者,报销时由医院将患者本人农合证、身份证、收据、出院诊断书、处方、费用总清单、入院审批单等材料核实清楚后,患者只需将医院提供的自付医药费用结清即可出院。在县以上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时需要患者本人农合证、身份证、住院收据、费用总清单、出院诊断书、转诊单、病历,在就诊医院新农合报销窗口直接报销(如回县农合办报销需要患者本人的农行卡、身份证、农行卡开户单或业务凭证复印件)。外出打工、求学、探亲的患者必须到当地公立医院就诊,需在入院5日内到县农合办登记,并在出院一个月内将报销需要的本人农合证、身份证、收据、费用总清单、出院诊断书、病历、暂住证或居住证明、户口所在地村委会介绍信、农行卡开户单或业务凭证复印件,到县农合办办理报销手续。

  请您介绍一下常见慢性病,特殊疾病,重大疾病病种及23个医疗康复新农合报销项目。

 有32种常见慢性病病种: 

  1.慢性支气管炎、2.肺纤维化、3.慢性阻塞性肺病、4.哮喘、5.慢性肺原性心脏病、6.高血压(Ⅱ、Ⅲ期)、7.慢性缺血性心脏病、8.风湿性心脏病、9.心力衰竭(心功能Ⅱ、Ⅲ级)、10.心内膜炎、11.慢性心包炎、12.心律失常(限房颤)、13.慢性胃炎、14.胃溃疡、15.慢性肠炎、16.溃疡性结肠炎、17.慢性胆囊炎、18.慢性胰腺炎、19.脑动脉供血不足、20.慢性腹泻、21.慢性鼻(咽)炎、22.慢性鼻窦炎、23.糖尿病(饮食控制无效的)、24.痛风、25.脑出血(恢复期)、26.脑梗塞(恢复期)、27.高脂血症、28.子宫内膜异位症、29.中耳炎、30.慢性肾炎、31.脊柱退行性疾病、32.恶性肿瘤镇痛治疗 
  42种特殊疾病病种: 
  1.恶性肿瘤放化疗、2.白血病、3.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4.血友病、5.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6.脑瘫、7.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8.血管支架植入术后、9.心脏换瓣膜术后、10.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11.胃息肉内镜治疗、12.痔疮门诊手术疗、13.肾、输尿管结石(体外冲击波碎石)、14.甲状腺功能亢进(减退)(药物治疗)、15.乳腺癌(内分泌治疗)、16.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17.病毒性肝炎、18.肝豆状核变性、19.肝硬化、20.结核病(免费项目除外)、21.外阴白斑、22.肾功能不全透析治疗、23.肾病综合征、24.血吸虫病、25.克山病、26.囊虫病、27.大骨节病、28.再生障碍性贫血、29.布鲁氏菌病、30.手足口病、31.帕金森氏病、32.癫痫、33.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34.重性精神病、35.强直性脊柱炎、36.银屑病、37.结肠(直肠)息肉内镜治疗、38.重症肌无力、39.白癜风、40.系统性红斑狼疮、41.艾滋病、42.儿童苯丙酮尿症
  42种重大疾病: 
  1.儿童白血病、2.儿童先天性心脏病、3.终末期肾病、4.乳腺癌、5.宫颈癌、6.重性精神病、7.艾滋病机会性感染、8.耐多药肺结核、9.肺癌、10.食道癌、11.胃癌、12.结肠癌、13.直肠癌、14.慢性粒细胞白血病、15.急性心肌梗塞、16.脑梗死(限经血管介入治疗)、17.血友病、18.Ⅰ型糖尿病、19.甲亢、20.唇腭裂、21.儿童苯丙酮尿症、22.儿童尿道下裂、23.肝癌、24.甲状腺癌、25.卵巢癌、26.淋巴癌、27.膀胱癌、28.喉癌、29.鼻(咽)癌、30.胰腺癌、31.肾癌、32.白血病、33.心脏病(限手术治疗)、34.脑出血(限手术治疗)、35.腰椎间盘脱出(限手术治疗)、36.关节置换(限髋、膝关节)、37.子宫内膜癌38.颅内肿瘤(限手术治疗)、39.动脉瘤(限手术治疗)、40.急性胰腺炎、41.下肢深静脉栓塞(限手术治疗)、42.重型病毒性肝炎。
  28种重大疾病病种: 
  1.白内障、2.儿童先天性心脏病、3.成人心脏病、4.乳腺癌、5.宫颈癌、6.肺癌、7.食道癌、8.胃癌、9.结肠癌、10.直肠癌、11.急性心肌梗塞、12.脑梗死(限经血管介入治疗)、13.肝癌、14.甲状腺癌、15.卵巢癌、16.膀胱癌、17.喉癌、18.鼻(咽)癌、19.胰腺癌、20.肾癌、21.脑出血(限手术治疗)、22.腰椎间盘脱出(限手术治疗)、23.关节置换(限髋、膝关节)、24.子宫内膜癌、25.颅内肿瘤(限手术治疗)、26.动脉瘤(限手术治疗)、27.急性胰腺炎、28.下肢深静脉栓塞(限手术治疗) 
  23个医疗康复项目: 
  1.全身肌力训练、2.各关节活动度训练、3.徒手体操、4.器械训练、5.步态平衡功能训练、6.偏瘫肢体综合训练、7.脑瘫肢体综合训练、8.截瘫肢体综合训练、9.作业疗法(含日常生活动作训练)、10.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11.言语训练、12.吞咽功能障碍训练、13.日常生活能力评定、14.失语症检查、15.减重支持系统训练、16.电动起立床训练17.关节松动训练〔小关节(指关节)〕、18.关节松动训练(大关节)、19.认知知觉功能检查(包括计算定向思维推理检查)、20.吞咽功能障碍评定、21.言语能力评定(一般失语症检查)、22.言语能力评定(构音障碍检查)、23.言语能力评定(言语失用检查) 

  请您介绍一下重特大疾病政府兜底救助政策。

 1.制定政策目的和意义。为了解决全县居民因重特大疾病医疗致贫、返贫问题,助推扶贫攻坚战,实现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的任务,2016年9月7日,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对全县贫困人口进行重特大疾病政府兜底救助的实施意见(试行)》,由县财政局列支2100万元,用于民政部门提高医疗救助比例、重特大疾病政府兜底救助和大病医疗保险再降低起付线报销支出,满足全县贫困人口的救助需求,真正实现了城乡统筹兼顾,兜底救助。

  2.救助对象范围。 
  救助对象共分五类: 
  第一类对象: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城乡孤儿。
  第二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第三类对象:城乡医疗支出在大病医疗保险起付线以上,农村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患者和城乡统筹大扶贫精准识别工作中确定的城镇贫困人口。  
  第四类对象:城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指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年度累计5万元以上)。 
  第五类对象:县民政部门认定的其它重特大疾病医疗支出较大的困难家庭。 
  3.救助方式及标准。救助方式共有7种,但主要有以下3种。 
  (1)降低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起付线。新农合、医保的大病保险承办部门对合规医药费5万元以上的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城乡孤儿、城乡低保对象、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城镇贫困人口,在大病保险起付线原基础上再降低40%。
  (2)提高民政医疗救助报销比例和封顶线。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城乡孤儿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全额救助,救助封顶线为3万元;城乡低保对象起付线以上部分救助比例提高到80%,救助封顶线为3万元;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城镇贫困人口起助线设为1万元,起助线以上救助比例为60%,封顶线为2万元;城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年度累计 5 万元以上部分,补助 50%,封顶线为 2 万元。 
  (3)重特大疾病政府兜底救助标准。对大病医疗合规支出超过3万元的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城乡孤儿、城乡低保对象、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城镇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年度累计5万元以上的城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及县民政局认定的其它重特大疾病医疗支出较大的困难家庭,在实施医疗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医药减免、医疗救助后,仍因病致贫的,实施重特大疾病政府兜底救助。救助上线不超过其他救助方式之后余额的80%。对特殊困难患者或其他特殊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提高救助比例或全额报销。 
  4.救助程序及资金拨付。 
  一是“一站式”救助办理。 
  (1)定点医院就诊。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城乡孤儿、城乡低保对象患病到民政定点医院门诊或住院治疗。定点医院医疗救助窗口核对患者身份,办理救助登记,进行身份核实。 
  (2)结算办理。救助对象治疗结束后,首先办理医保或农合、大病保险报销的相关手续,再持相关证件、票据,直接在定点医院医疗救助窗口办理结算,领取医疗救助金。 
  (3)资金垫付和审核。定点医院要先行垫付救助对象的医疗救助金,然后向民政局申请垫付资金,民政局审核后再将资金拨付给定点医院。 
   二是重特大疾病政府兜底救助程序。 
  (1)申报。合规医药费3万元以上的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城乡孤儿、城乡低保对象、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城镇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年度累计5万元以上城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经新农合(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持相关医疗票据到乡镇(场)、社区民政办申请办理重特大疾病兜底救助。 
  (2)乡镇(场)、社区初审。乡镇(场)、社区对申请人身份和相关医疗票据进行审核,经初审公示后报县民政局。 
  (3)民政局审核。民政局对乡镇(场)、社区上报的相关医疗票据进行审核,对符合重特大疾病政府兜底救助条件困难人员,做出审核意见,综合汇总后,报县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工作领 
  导小组。
  (4)县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审批。组织召开县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对民政局上报的救助情况进行审议,审核通过后由民政局进行救助。对医疗支出大,经各项救助兜底仍无法脱贫的困难家庭,组织一事一议事项。一事一议事项按原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规定办法进行。救助基金由县政府主管领导审批。

  请您介绍一下慢病签约服务工作情况。

 按照我县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战略决策和落实省里有关文件精神,我县印发了《通榆县农村贫困人口慢病签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通卫发﹝2017﹞185号)。

  1.农村贫困人口慢病签约管理工作目标任务。 
  2020年底,对扶贫办确认的患有长期慢病的农村贫困人口,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医疗救治,实现以下目标:签约覆盖率 100%,有救治流程,有专人管理,有治疗方案,有正规购药渠道,有报销优惠,有病情评估,有转诊通道,有随访记录,有健康指导。 
  2.农村贫困人口慢病签约管理工作原则。 
  (1)定任务分工。县卫计局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责任部门,要全面掌握本地贫困人口患病情况,做好农村贫困人口慢病签约管理工作。县第一医院和县中医院为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负责组建医疗队,下基层巡回诊疗,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人员和技术支持,与基层医疗机构组成签约服务团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合理组建服务团队,细化诊疗流程,明确质量要求,有效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与药品配备使用等方面的问题。
  (2)定实施主体。目前在全县开展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贫困人口慢病签约管理的实施主体。组建了以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为团队长、护理、公共卫生人员、乡村医生为补充、县医院执业医师提供技术指导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为全县农村贫困人口提供安全、有效、连续、便捷、价廉的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慢病管理服务。 
  (3)定服务内容。贫困人口慢病签约服务结合贫困慢病患者患病情况,合理确定慢病管理内容与随访频次。服务内容包括全县统一的基础性服务包与慢病患者个性化服务包。个性化服务包需包括针对农村贫困患者“一人一策”明确诊疗方案,慢病长处方管理等内容。随访频次原则上乡镇卫生院2个月随访一次,乡村医生1个月随访一次,县医院医生1个季度随访一次。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可调整随访频次。通过开展摸底调查,精准识别了慢病患者。目前,我县贫困人口慢病签约服务11640人,各单位实施了精准救治。 

  请您介绍一下通榆县健康扶贫政策及就医用药咨询情况。 

 通榆县第一医院

  0436-4307003 
  通榆县中医院
  0436-6981069
  通榆县结核所
  0436-4228007
  通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36-4241993
  通榆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0436-4245688
  通榆县新农合管理中心
  0436-4307367
  开通镇中心卫生院
  13843642008
  兴隆山镇中心卫生院
  13943645890
  团结乡中心卫生院
  13039364761
  向海中心卫生院
  13766126780
  乌兰花镇中心卫生院
  13894624895
  瞻榆镇中心卫生院
  13894644886
  开通镇永青中心卫生院
  13596893438
  同发卫生院
  13704374341
  边昭镇卫生院
  13159593459
  鸿兴镇卫生院
  13694360420
  新发乡卫生院
  13404443470
  新兴乡卫生院
  13894686411
  双岗镇卫生院
  15734394456
  八面乡卫生院
  13664369944
  新华镇卫生院
  13894692611
  苏公坨卫生院
  15114449128
  四井子卫生院
  15043673444
  什花道乡卫生院
  13766128163
  包拉温都乡卫生院
  13843649280

县(市,区)年度访谈